结婚证本是见证两人幸福的法律保障,然而在邯郸市成安县张永刚等人手里,却变成了烫手的山芋。昨日上午,本报记者就众多“云南新娘”逃离邯郸后,受骗者如何解除尴尬婚姻关系,怎样索赔经济损失等问题采访了当地法律人士。
据张永刚透露,他花高价钱从云南娶回家的“媳妇”一去不复返后,也曾有好心人上门提亲,可他的手里持有盖有钢印的结婚证,根本就无法再婚。谈及以后的生活,这位小伙充满了困惑。
对此,河北江正律师事务所陈光泽律师认为,目前《婚姻法》和最高法院《婚姻法司法解释》等相关法律中,均没有明确条文规定“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”属于犯罪。
其中《婚姻法》规定,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。成安、临漳、磁县等地发生的系列骗婚案件中,“云南新娘”以骗取钱财为目的,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,所以谈不上感情破裂。由此看来,张永刚等人只能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结婚登记,以解除与云南女子的婚姻关系。
另外,重要涉案人员刘大海落网后,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法追缴赃。